书记员的职业定位:

说起来,法检两院的书记员是一种特殊的职业存在,很多人认为书记员和辅警都是一样的。都是没有编制但却能和正式编制的干警干一样的工作内容,但是,工资与待遇却远远比不上公务员。

关于书记员的看法:

这种看法大方面是正确的,但稍显片面,细节之处还需全面一点。书记员的工作内容大都是相通的。也根据部门与科室来决定工作内容。


法院书记员工作内容:

就拿法院的书记员来说。法院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等庭室的书记员大多都是要开庭的,可以说在这些庭室和部门中帮助法官开庭是书记员的主要职责和工作,那么除了开庭之外,还有案件卷宗的整理与文书的送达,通知当事人来进行开庭以及一些开庭之前和开庭之后的准备收尾。就都需要书记员的参与。甚至,有的资历较老的一些书记员,也可以帮法官写或者修改判决书,调解书等。说到这,可能有些人会疑问❓会写吗?有资格写吗?其实,按照规定来说,书记员确实是不能书写和制作判决文书和调解书等。但事实情况是有些书记员因为干的时间久,资历老,在关于很多的法律问题和法条的累计以及学习上,是要比很多的年轻法官更加丰富,很大一部分年轻的法官,法官助理都是老书记员一手培训起来的。所以,我们不需要也没有必要去质疑这些书记员的能力。


书记员具备的能力条件:

我实习的时候曾经遇到过一个书记员,也算是带我入门的老师。年龄在三十五岁左右,女性,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司法考试A证。这样的条件,在现在的一些基层法检两院来说,吊打一些年轻的正式干警。我问过这个姐姐,他为什么不去考法官或者法官助理,哪怕就是当一个律师来说也比这好的多吧!那个姐姐微微一笑说,我就是喜欢稳定一点,不想太奔波,所以就一直在干这个工作,没有多大的关系,自己开心就行。讲真的,在我看来以这个姐姐这样的条件当书记员都有点太可惜,有点屈才!但人是不同的,人的选择也是多样的。我们也不能多说什么。


书记员的工作内容:

其次就是法院执行局、办公室、政治部、技术室等部门的书记员是不用开庭的。当然,像一些中级法院的执行局也是有执行裁决庭室。执行裁决庭室也是需要开庭的,而执行实施的就不用开庭。其实书记员的工作是比较稳定的,就工资福利待遇这方面比正式干警要低,前段时间有文件说书记员改革,要按照事业编待遇进行管理与工资福利发放。如果这个文件可以落实的话,那么书记员这份工作对于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也是极具一些吸引力的。

时间寄语:

不管什么工作,要贴合自己的专业和兴趣。这样我们干工作就不是干工作,而是在享受工作,愉悦工作。